阿联酋遗产继承授权委托书:写给海外继承人的指南
居住在阿联酋境外的继承人,通常可以通过特别授权委托书参与阿联酋的遗产继承。委托书须写明遗产和授权事项,在境外公证,并经所在国外交部、阿联酋使领馆和阿联酋外交部认证,再译成阿拉伯语。本文介绍如何一次办对。

可以。居住在阿联酋境外的继承人,通常无需亲自前来,就能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共同继承人、亲属或阿联酋当地的律师,参与在阿联酋的遗产继承程序。要让委托书被接受,文件必须写明所涉遗产以及代理人可以办理的具体事项;须在签署地所在国由公证人公证,再依次经该国外交部、阿联酋驻该国使领馆和阿联酋外交部认证,并附上阿拉伯语法律翻译。委托书只是授权他人代您办事,并不能证明您是继承人;继承人身份只能由法院程序确定。
这是简短的回答。下面介绍家庭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备这份委托书,以及最常出错的地方。
继承授权委托书可以用来做什么?
它让一个人可以在遗产处理的每个阶段代表继承人,从立案一直到领取份额。在迪拜,遗产继承事务现在由依据2023年第25号法令设立的遗产法院负责。根据该法令第10条,遗产案卷应利害关系人申请而开立,由主审法官对遗产进行清点、管理和清算,然后再分配。
实际上,持有继承人委托书的代理人通常会:
- 申请或跟进继承人确认证明(继承人清单证明)或遗产案卷;
- 出席庭审并接收通知;
- 代表继承人签署和解协议或分割协议;
- 就具体资产与银行、雇主、开发商或土地部门办理手续;
- 以支票或转账方式领取继承人的份额。
和解这一步比很多人想象的更关键。2023年第25号法令第11条规定,当各方接受主审法官提出的和解方案时,和解协议须由遗产纠纷的全体当事人签署。只要有一位在海外的继承人没有有效的代理人,所有人都可能被拖延。
为什么一般授权委托书通常不够?
一般委托书只涵盖财产的管理和保全,不包括出售、赠与或和解。根据阿联酋《民事交易法》,即2025年第25号联邦法令第870条第1款,凡不属于管理和保全的行为,都需要写明行为类型的特别委托;法律特别列出了出售、和解、赠与、抵押、承认、仲裁以及出庭诉讼等。第871条进一步规定,以笼统措辞作出的委托只授予管理行为的权限。
而遗产处理几乎涉及上述所有行为:商定分割属于和解,出售家庭住房属于出售,把部分份额让给兄弟姐妹则接近赠与。因此,继承委托书应当是专门为这份遗产起草的特别委托书。两者的区别可参阅我们的一般委托书与特别委托书指南。
委托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它必须清楚说明是谁的遗产、由谁办理、可以办理什么。一份实用的继承委托书通常包括:
- 继承人和代理人:姓名须与护照或阿联酋身份证上的完全一致。
- 被继承人:全名、国籍、死亡日期及死亡证明信息。
- 亲属关系: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
- 相关机构:例如迪拜法院及其遗产法院、阿布扎比司法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法院、银行、雇主以及房地产或车辆登记部门,视情况而定。
- 授权事项:立案、申请继承人确认证明、出席庭审、签署和解或分割协议、领取并存入继承份额,如有需要,还包括出售或过户指定的房产。
- 转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聘请律师或将权限转授他人。
- 有效期限:避免银行和政府部门无从判断。
采用阿拉伯语和英语双语起草,可以省去后续一个步骤,因为阿联酋的受理机构会以阿拉伯语文本为准。
在境外如何签署委托书?
您在居住国的公证人面前签署,然后完成认证链,才能在阿联酋使用。阿联酋外交部在其认证常见问题中说明了顺序:在阿联酋境外出具的文件,先由出具国外交部认证,再由阿联酋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最后通过外交部网站或应用程序在阿联酋境内认证。其认证服务页面还指出,使馆环节仅在部分驻外使团可在线办理,因此请先查看阿联酋驻您所在国使团的网站。
迪拜法院在其服务条件中列出了相同的认证链,并补充要求文件须由阿联酋司法部认可的法律翻译译成阿拉伯语(见其民事案件服务页面上的条件)。
因此,顺序如下:
- 起草委托书,最好为阿英双语,并使用受理法院或银行要求的措辞。
- 本人亲自在所在国公证人面前签署。
- 由所在国外交部(或当地主管机构)认证。
- 由阿联酋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将原件寄到阿联酋,由阿联酋外交部认证。
- 如委托书不是双语,再办理阿拉伯语法律翻译。
同样的认证链也适用于其他境外文件,例如在国外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确定继承人的外国法院判决。我们关于在阿联酋境外办理授权委托书和阿联酋外交部文件认证的指南详细介绍了每一步。如果您身在阿联酋,就简单得多:继承人在当地公证人面前签署即可,而在迪拜,许多公证服务可以通过视频完成。
委托书在哪里使用: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遗产
程序取决于被继承人的身份以及是否有遗嘱,委托书的内容也应与之对应。迪拜法院服务目录分别列有穆斯林继承人清单证明和非穆斯林继承人清单证明的申请,以及多项遗产服务,例如把死者雇主应付的款项转入遗产案卷。
对于迪拜的非穆斯林,2017年第15号法律允许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第22条,法院可以从继承人一致同意的人选中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随即成为遗产的法定代表。身在海外的继承人往往希望自己的代理人有权同意这一任命。
此外,据阿联酋通讯社(WAM)报道,迪拜法院非穆斯林遗产部门表示,在阿联酋境外作出的判决须经阿联酋使馆和外交部认证后才能立案;而一份列明海外继承人的声明,单凭其本身可能不足以确定全部继承人。
其他途径各有规则。DIFC遗嘱需经过DIFC遗嘱认证程序,在阿布扎比登记的遗嘱则按我们关于阿布扎比司法部(ADJD)遗嘱执行一文所述的程序办理,其中年满16岁的继承人须出席第一次庭审。
让家庭耽误数周的常见错误
大多数延误都源于需要在国外重新办理的文件。最常见的有:
- 使用一般委托书办理出售或和解,结果银行或法院不予接受。
- 姓名不一致:委托书、护照和死亡证明上的姓名不符,尤其是阿拉伯语姓名的音译。
- 漏掉认证链中的一步,例如未经本国外交部认证就直接去阿联酋使馆。
- 没有写明资产,代理人能立案,却无法处理房产或银行账户。
- 某位继承人签署太晚,整个分割都要等待。
在任何人于境外签字之前,先向将要接收委托书的法院或银行确认所需的确切措辞。一封邮件,可能就省去再跑一趟公证处。
FAQ
一份委托书可以涵盖多位继承人吗?
多位继承人可以委托同一位代理人,但每位继承人都必须以委托人身份签署。如果继承人分别居住在不同国家,通常各自在本国签署单独的委托书,并按本国的认证链办理。
继承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我是继承人吗?
不能。它只授权他人代您办事。继承人身份需通过法院程序确定,例如迪拜法院的继承人清单证明或遗产案卷。
我可以在阿联酋使馆签署,而不找当地公证人吗?
部分阿联酋驻外使团提供领事服务,但各使团的服务内容不同。阿联酋外交部建议申请人查看本国阿联酋使团的网站,因此请在预约前先确认。
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完毕前去世,委托书还有效吗?
无效。根据阿联酋《民事交易法》,委托人死亡时委托即告终止,届时需由您自己的继承人来办理。详见我们关于授权委托书在当事人去世后会怎样的文章。
The Deed Box 能提供哪些帮助
The Deed Box 为身在阿联酋及海外的继承人起草阿英双语的继承授权委托书,并说明适用于您所在国家的认证流程。我们也提供遗嘱服务,让下一代处理起来更轻松。我们不是律师事务所,如遇遗产纠纷,请咨询持有阿联酋执照的律师。
资料核查日期:2026年11月2日。迪拜2023年第25号法令(第10、11条);2025年第25号联邦法令(第870、871条);迪拜2017年第15号法律(第22条);阿联酋外交部认证常见问题及服务页面;迪拜法院服务目录及民事案件服务条件;WAM,2023年7月10日。本文为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以官方阿拉伯语文本为准。